考生在何时填报高考志愿呢?我省规定,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志愿填报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第一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资格线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17:00)。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考生如果同时获得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人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具体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截止到17:00)进行。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这里也提醒广大考生:在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