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上填报志愿
(一)志愿设置
1.实施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高职(专科)批(O段)及其补录时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不实行大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本科三批(M段)、高职(专科)批(N段、P段)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设置一个志愿。
3.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4.直招士官生设置院校调剂,调剂范围仅限招收直招士官生的院校。
(二)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本科提前批(A段):特殊类及体艺类(二本及以上院校)
(B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
(C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省属院校)
(D段):地方高校专项
(E段):精准扶贫专项
(F段):革命老区专项
本科一批(G段):自主选拔(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
(H段):普通类及民族班
(I段):其他类
本科二批(J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三本院校)
(K段):其他类 (含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 批)
高职(专科)批(N段):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等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后相应志愿栏内。
参加了我省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报考本科(二本以上)和高职(专科)批相关专业志愿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填报。
第二次填报:8月5日20:00至8月7日14:00。
本科三批(L段):普通类及民族班
(M段):其他类(含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
高职(专科)批(O段):高职(专科)普通类、民族班及
体育艺术类
(P段):高职(专科)批其他类(含中职生
高职(专科)院校)
高职(专科)批(O段)补录志愿填报:9月11日20:00至9月12日8:00。
未被录取且成绩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参照线上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参加补录。
二、网上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的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G段)、高职(专科)批(N段)等3个批次6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其中,参加了我省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报考本科(二本以上)和高职(专科)批相关专业均实施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1.本科提前批
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2.本科一批
H段和I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H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3.本科二批
J段和K段(2次):
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J段中省内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4.本科三批
L段和M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M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5.高职(专科)批
O段和P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P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征集志愿: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征集1次志愿。
(1)体育类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术类
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是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7.中职生征集志愿
中职生参加对应批次征集志愿,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与本科二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与本科三批普通类一次征集同步进行,中职生高职(专科)批:与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
(三)征集志愿的设置及投档形式
1.征集志愿的设置
实行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O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段、B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本科三批(M段)、高职(专科)批(P段、N段的空中乘务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征集志愿时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
第一次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H段、I段)、本科二批(J段、K段)、本科三批(L段、M段)、高职(专科)批(O段、P段)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与填报志愿投档模式相同,每批次两段结束后同时征集,先投放普通类及民族班段征集志愿,再投放其他类段征集志愿。
(四)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
征集批次 |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
提前批次A段征集(不含体育艺术类) | 7月8日20:00—7月9日8:00 |
提前批次B段征集 | 7月12日20:00—7月13日8:00 |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和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 | 7月16日20:00—7月17日8:00 |
本科一批H、I段征集 | 7月24日20:00—7月25日8:00 |
本科二批J、K段第一次征集
(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 |
7月31日20:00—8月1日8:00 |
本科二批J、K段第二次征集
(不含体育艺术类) |
8月3日20:00—8月4日8:00 |
本科三批L、M段征集 | 8月10日21:00—8月11日10:00 |
高职(专科)批O、P段和N段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第一次征集(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 8月19日20:00—8月20日8:00 |
高职(专科)批O、P段第二次征集
(不含体育艺术类) |
8月22日20:00—8月23日8:00 |
(五)征集志愿的填报地点及网址
我省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网址:www.ganseea.cn 。
三、特殊类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特殊类考生均须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体育艺术考生填报志愿
体育艺术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 17号)执行。
1.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的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三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2.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选择同一专业方向进行填报,如考生在一个志愿中同一院校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即艺术类考生在一个志愿中同一院校下只能选择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理论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等9个专业方向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
3.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填报志愿。
4.参加全省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即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二)文理类空中乘务相关专业志愿填报
计划列在提前批次A段的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文理类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和计划列在高职(专科)批次N段文理类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仅限参加了省内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填报,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此类考生在同一批次的不同志愿中可以根据本人成绩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但不能与其它普通文理类专业交叉混报。
(三)高水平艺术团和自主招生
参加高水平艺术团(原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招生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G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
自主选拔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投档。
(四)高水平运动队
体育类考生中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原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录取时按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拟录取院校与考生志愿投档。
(五)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保送生
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
四、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宣传工作,协调电力、电信、公安、宣传等部门做好保障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宣传到位”。
(二)省教育考试院要改进和完善志愿填报系统软件,培训各级招办有关工作人员。
(三)省教育考试院将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时间、操作流程等有关事项印在《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指南》上,由各市(州)招办负责分发给每个考生,确保考生熟知填报流程及具体要求。
(四)录取时各高校(尤其是省内高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录取结果。
(五)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是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按页面提示和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页上及时公布考生的录取信息,使考生第一时间掌握自己的录取状态,以便参考填报征集志愿。
(六)征集志愿时,县(区)招办指定的填报点必须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考生。填报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五、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应急预案
(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截止时间前,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若受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无法登陆且在截止时间前无法恢复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向省招委会汇报同意后,适当延长填报时限,并在省内各媒体、各级招生办网站上及时公布信息。各级招生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截止时间前,部分市(州)或县(区)出现无法联网且在截止时间前无法恢复,受影响市(州)或县(区)招办应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
(三)如遇其他突发事件,市(州)招办应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视情况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