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所指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哪些类型?
解答:本文件所指的2017年高校招生考试包括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和本市秋季统一高考。参加2017年春季高考的报名办法另行公布。
二、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解答: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需要满足以下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
(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6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6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5.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6.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计划”)子女在沪参加高考,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6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
其中《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其同住子女在参加相应考试期间,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连续满三年。
三、高考外语科目考试一年举行两次,2017年考生如何报名参加?
解答:根据高考改革相关规定,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以选择参加1次或2次外语科目考试,较高一次成绩将被计入高考总分。选择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其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同时作为2017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的一次考试成绩。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俄、日、法、德、西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
四、2017年外语科目考试还单设口试吗?
解答:不单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起外语科目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相关命题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五、高考数学科目分文科卷和理科卷吗?
解答:不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起,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
六、外省市生源考生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还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吗?
解答: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7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七、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的考生2017年能在上海参加高考吗?
解答:不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4年起,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的考生已不能在本市参加中考,且在2014年-2016年的本市高考报名文件中均已明确此类考生的报考资格截止于2016年。
八、原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2017年能在上海参加高考吗?
解答:不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4年起,原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考生已不能在本市参加中考,且在2014年-2016年的本市高考报名文件中均已明确此类考生的报考资格截止于2016年。
九、2017年考生如何报名参加高考?
解答: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16年11月10日10:00-12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施办法》。
十、如何保障高考报名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解答:各相关单位将完善考生数据库,积极构建信息平台,对于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考生信息提高采集质量,联合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信息核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