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三定”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发布日期:2016-02-21

    2月21日上午,学院在诚信坛召开“三定”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段鹏,党委委员、副院长罗安定、袁斯晨、肖举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勇及全体员工与会。
  袁斯晨同志主持动员大会。
  受学院党委委托,陈勇同志就“三定”工作进行了宣导,向全体教职员工就“三定”实施工作开展的有关背景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深入说明。
  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处处长贺丰同志就广大教职员工关心的“三定”实施工作的相关具体和重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以引导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本次“三定”实施工作有关重要事项。
  段鹏同志在大会上代表学院党委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三定”实施工作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寿集团党委第19次党委会议、《关于推进保险学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中国人寿党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杨明生董事长视察学院时提出的“转型升级、办出特色、事业管理、市场取向”十六字方针等重要决议、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学院改革发展、激发活力、优化结构、提升能力系统性工程的重要工作环节,更是推动全体教职员工职业生涯健康发展的切实行动,是学院转型之需、优化之需、增效之需,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体现了继承性、务实性、民主性、过渡性、突破性等特点,将为保障学院改革发展、推动员工成长成才、造就大师名师产生深远影响。在讲话中,段鹏还进一步阐述了“三定”实施工作的意义、目的等。
  在讲话最后,段鹏对实施好本次“三定”工作提出了"四到位"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三是贯彻实施到位;四是纪律执行到位。他希望全体教职员工,按照中央和集团党委有关规定和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守规矩和纪律为前提,积极参与“三定”实施工作,为推进学院进一步科学健康发展、保障全体教职员工安心、安岗、乐业奠定牢固基础,为实现学院转型升级、和谐发展宏伟目标提供强大动力。
  动员大会结束后,全体教职员工按照要求对现有处级干部进行了测评,并对处级后备干部进行实名推荐。根据工作部署和安排,本次“三定”实施工作将于月底前结束主体性工作,后续有关补充性工作将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稳步有序推进。

会议现场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段鹏作重要讲话

副院长袁斯晨主持会议

纪委书记陈勇作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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