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审定会发布日期:2016-06-08

    6月6日下午,学院在圆形会议室召开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审定会,各系(院)正副主任、各教研室正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及相关人员参会。教务处处长李长春主持会议。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常伟对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做了具体解读。随后参会人员围绕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学期、学分、专业群建设、课程模块设置以及专业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关键内容展开了积极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李长春在会议小结中指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是对人才培养目标及过程方式的总体设计,是组织教学过程和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为确保方案制订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各系(院)要紧密遵循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好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
    会议还对期末教学活动及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了安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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