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财务处在圆形会议室召开了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和财务制度答疑会。会议由财务处处长彭晓燕主持,部分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兼职预算员及财务处全体成员参加了答疑会。
彭晓燕介绍了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过程及原则。彭晓燕指出,学院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费用管理办法》(国寿集团发〔2018〕255号)等文件要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坚持简化审批流程、厘清职责权限和优化服务措施等原则,对原差旅、会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财务处结合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和财务制度答疑,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交流。
彭晓燕最后表示,2019年财务处将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在优化流程、智能服务等方面积极创新,为促进学院转型升级、办出特色、服务主业,“重振国寿再出发”作出新的贡献。(撰稿/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