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01-27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对口招生本科院校,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 2022 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5 号)和《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 号)精神,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推荐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对象及推免范围

  1.已参加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职或本科相关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2.已参加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可免试推荐到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二、申报审核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可向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一所院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申请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就读中职学校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核表)。 

  2.符合免试就读高职院校的考生于2022年3月7日至4月15日期间,向有关高职院校提交申请;符合免试就读本科院校的考生以及单招录取结束后取得免试就读高职院校资格的考生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有关院校提交申请。接受申请的院校审核通过后,须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免试入学考生名单,并于7月7日前将免试录取考生审核表交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已确定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院校是做好免试录取考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考生免试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拟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做好已申请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2.各相关院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免试入学考生资格信息,公布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拟录取专业等。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免试录取。

  3.对在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附件: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点击下载)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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